黃碧雲(1961-),生於香港,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新聞系,香港大學社會學系犯罪學碩士。曾任香港《英文虎報》新聞記者、議員助理。曾獲第三屆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小說獎、第四屆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散文獎、第六屆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小說獎,以及第一屆香港藝術發展局文學新秀獎。黃碧雲的語言風格被評價為「暴力美學」、「暴烈的溫柔」,不少學者以此為重心,對她的小說展開論述。董啟章曾對黃碧雲之成名作《溫柔與暴烈》評價:「黃碧雲的文字風格亦極其強烈,於香港文學中可說是異軍突起」。

小說集《七宗罪》於1997年出版,內容圍繞著着「七宗死罪」,乃西方基督教聖奧古斯丁「原罪說」所衍生出來的觀念,分別為「懶惰(Sloth)」、「忿怒(Anger)」、「好欲(Lust)」、「饕餮(Gluttony)」、「驕傲(Pride)」、「貪婪(Avarice)」、「妒忌(Envy)」。書中的序提及到:「七宗罪是人的七種失敗和偏離,它是心靈的荒廢和肉身的下墜。七宗罪或許有七種模樣,但卻被共有的一根繩索通串,它就是人對自己的放棄,放棄意謂著或者向既定的命運屈膝,或者將人的偶然性膨脹到自我專擅的地步。」

《七宗罪》共有七章,以七個不同的故事貫穿「七宗死罪」,以「罪」串連起現代社會中的荒誕、殘忍、粗暴,揭示了人性的醜惡與墮落。故事的結局往往不是贖罪或解脫,而是達致虛無,在永無止境的地獄中不斷漫遊。書中的第一章「饕餮」涉及母子亂倫的情節,被認為是至今香港文學中涵涉亂倫情慾最具代表性的作品。黃碧雲以其一貫的「暴力美學」風格,書寫出各種情慾帶來的無止境深淵,與讀者在這「七宗死罪」的世界裏漫遊。

王德威於〈暴烈的溫柔——黃碧雲的小說〉說:「罪是惡行,是法理以外的耽溺。但罪也可能是我們存在的狀況,早已內化成為主體成立的先決條件。這樣的定義可以引出宗教思考,但黃碧雲走得更遠。宗教的救贖是她談罪的起點,而非結論。〔……〕她的作品不能以習以為常的倫理邏輯來詮釋。」

館藏詳情:

黃碧雲《七宗罪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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